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办法》,各学院已经完成了2024-2025-1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现将有关总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的规定,组织教师按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认真总结教学质量改进情况,逐项梳理分析,实事求是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信息表”。
2.请各学院依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汇总表》(按教师/课程),撰写工作总结(详见体例)。通过总结,准确把握教师教学工作状况,充分肯定成绩,找出依然存在的不足,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完成情况汇总表》(教师/课程)。
3.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4.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本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完成情况汇总表》(教师/课程)及持续改进工作总结两项材料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稿发送至jxpjzx@126.com。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