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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为了加强全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研究,切实推动我省教育评估、认证与质量监测工作,交流、推广优秀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研究成果,决定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秘书处设在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各级各类教育领域评估、评价、认证,以及质量监测的学术研究、咨询服务、业务培训、成果推广等。

    本次评选成果主题与内容、成果形式及要求等详见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附件1)。学校有关要求如下: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认真研读学会和学校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成果申报,以科研成果推动科学评价,以科学评价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本次评奖重点关注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方面的科研成果,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教育科研成果,各学院可以(但不限于)在教师、专业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规范的研究和成果凝练。不可以将工作总结作为成果申报。

3.我校为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的团体会员,可推荐成果 50篇。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初评,每个学院推荐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篇,不多于5篇,并按照成果质量进行排序,优秀成果可以适当增加名额。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学会评奖结果公布后,学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将组织研究认定成果等级。

4.本次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设置学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成果评选采取网络平台申报方式,学校统一上报。每篇成果需上传成果原件和查重报告两个文件。学会为会员提供每篇一次免费查重。查重账号及密码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近日将另行下发。

5.上交材料包括:

第一,各单位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稿请上交到1号办公楼311室。第二,推荐的成果。每篇成果需上交成果原件和查重报告两个电子文档。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申报时间截止到 2025年1月6日前。

联系人:李颖  邮箱:jxpjzx@126.com 电话: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学院(单位) 推荐成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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