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落实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学校实习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推动各学院深入践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过程和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2023-2024学年学生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2023-2024学年各专业开设的教育实习、专业实习。
二、评估依据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时间安排
学生实习教学质量评估分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自评阶段:2024年12月9日-20日
各学院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实习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所评估的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给出自评分数,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详见附件2。自评报告电子稿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jxpjzx@126.com。
2.学校评估阶段:2024年12月23日-31日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自评指标体系逐项、全面自查,并要针对教务处2024年4月开展实践类课程材料检查时提出的相关共性问题:(1)“大纲的实习安排和实习考核不够具体”;(2)“缺少分散实习过程的监督管理佐证材料,从实习记录不能看出实习过程”;(3)“实习材料缺少目录、实习总结”,重点检查、总结整改成效。
2.做好实习教学质量评估记录和材料归档。
3.自评报告要详细具体,有数据统计,进行质量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内容及格式按照统一要求撰写。
4.按时完成各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自评估工作,避免影响后续学校评估工作安排。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