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庆师发〔2024〕128号)(详见附件1)有关精神,现将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评估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各二级学院。
二、评估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2月25日为各二级学院自评阶段,2025年3月为学校评估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内容
依据《大庆师范学院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内容,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 15项。(详见附件2)
其中,“4.教学质量管理一持续改进”项的评估内容中,要重点针对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两个学期)的试卷和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校评估反馈问题的持续改进情况进行再评价。
四、评估方式
(一)二级学院自评
二级学院要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学院近三年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自评,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收集有关材料,完成自评情况表单(详见附件3),经学院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学校组织评估
1.成立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学者、二级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2.现场考察。学校组织专家在审阅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深度访谈等形式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求证、探究做出客观评价。评估专家组帮助二级学院查找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总结。评估专家组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审核、总结,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
(三)评估结果的应用
专家组经过集体讨论形成的评估报告,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评估结果反馈30日内,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撰写《整改方案》并整改落实。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填写自评情况表单要紧紧围绕评估指标提炼内容、分条目列出要点。要针对指标体系中主要观测点和指标说明阐述“怎么做的”“做得怎样”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举措”。问题要找准,写清具体表现,原因分析深入透彻,下一步改进措施具体可行。
2.各二级学院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支撑材料目录,做好佐证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自评情况表单按照一级指标分别打印盖章签字后于12月26日前送至1号办公楼311室,电子版发送jxpjzx@126.com。
联系人:李颖 电话: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