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中心
信息查询:
 
中心公告 

+  首页 
+  部门简介 
+  岗位职责 
+  下载专区 
+  规章制度 
+  教务管理系统 
+  联系我们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正文

关于上报2024-2025-1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庆师发[2024]21号)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遴选报送2024-2025-1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院级督导

1.院教学督导组由若干名院督导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或独立公共课教研室设置1名督导,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置2-4名督导。各学院设置 1 名督导组长。2.校级督学兼任院级督导的听课工作量不能重复。

二、落实帮扶指导

1.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每学期选定至少1名教学能力比较薄弱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

2.校级督学帮扶指导对象与院级督导帮扶指导对象不能重复,校级督学需与负责学院沟通后确定。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下班前,将院教学督导名单(附件2)纸质稿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1号办公楼311室,电子版(以“学院+督导名单”命名)发送jxpjzx@126.com。将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帮扶指导对象”命名,附件3)发送jxpjzx@126.com。

联系人:李颖     电话:0459-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0日

 

附件【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庆师发[2024]21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4-2025-1教学督导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2025-1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