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
二、评估依据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庆师发〔2023〕73号)文件开展评估工作。依据试卷质量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估时间
2024年8月27日—9月20日
四、要求
1.试卷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质量评估工作,成立评估专家组,认真研读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附件1)的要求,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每一门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所评估的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给出自评分数,以电子表格的形式(附件2)将成绩按专业进行汇总并排序。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质量标准,认真评估每一份试卷。
3.做好试卷质量评估过程记录,材料要归档。
4.形成自评报告。严格按照自评报告体例要求(附件3)撰写。注意:(1)按照一级指标详细阐述试卷质量的基本情况。(2)认真总结上轮试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包括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校级督学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分析整改情况。这是审核评估对质量监控整改成效的重要要求,学校将持续跟踪问效。(3)本轮试卷自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描述要直接、准确,言简意赅。(4)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与存在问题相对应。
5.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成绩汇总表、自评报告的电子稿发送到jxpjzx@126.com。确保按时完成试卷质量自评工作,学校在此基础上开展抽查评估。
联系人:苏丽娜 联系电话:551087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