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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完善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二级学院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见附件),请各学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各教学环节质量监控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教学环节要全覆盖,包括但不限于课堂(理论、实验)教学、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2.各环节监控实施细则要体现学院专业教学特点,与时俱进、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监控-反馈-整改”闭环,形成学院制度文件。

3.此项工作列为2024-2025-1学期学校将要组织开展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评估重点工作。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相关制度文件请于2024年9月1日前发送至jxpjzx@126.com。联系人:苏丽娜 联系电话:551087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7月11日

附件【附件 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庆师发〔2024〕50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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