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有序进行,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领导安排,我校决定于2018年2月26日-3月1日,对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实施自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于2018年2月2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详细划分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好本部门2018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自查报告。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同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注重质量和实效,在自查结束后,于2018年3月1日下班前将2018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自查报告提交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各项材料后,于3月2日前撰写完成《大庆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