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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总体要求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庆师发[2020]19号)和《大庆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应完成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职责,二级学院和学校要按文件规定程序考核教学督导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校级督学听课工作

1.校级督学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听课和打分,除了“督”更要注重“导”,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即每次听课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每学期期中或期末时集中向所负责的学院进行反馈。每学期期末将听课笔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工作总结(包括听课总结、课堂教学质量反馈意见和帮扶总结等相关内容)上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存档。

2.根据学校意识形态重点阵地建设要求,校级督学在督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关注课堂教学中教师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发现教师有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定的言论,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的言论,要及时向有关学院和学校反映。

3.每位校级教学督导每学期选定至少1名教学能力比较薄弱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帮助该教师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指导该教师解决问题,使该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并全程跟踪该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校级督学帮扶指导对象与院级督导帮扶指导对象不能重复,校级督导需与负责学院沟通后确定)。

三、院级督导听课工作

1.坚持精准督导,抓好“两板”(树样板、补短板)的工作原则。

(1)学院督导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听课和打分,除了“督”更要注重“导”,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即每次听课结束后要及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每学期期中或期末时集中向学院进行反馈。听课后向学院推荐教学质量较好教师,指出该教师突出的优点。各学院综合督导听课、同行听课、学生评教等,选树本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典型”,收集汇总“典型教师”经验材料,撰写“典型教师”宣传材料。

(2)每位院级教学督导每学期选定至少1名教学能力比较薄弱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帮助该教师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指导该教师解决问题,使该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并全程跟踪该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每学期期末将听课笔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工作总结(包括听课总结、课堂教学质量反馈意见和帮扶总结等相关内容)上交学院存档。

2.根据学校意识形态重点阵地建设要求,院级督导在督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关注课堂教学中教师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发现教师有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定的言论,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有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的言论,要及时向学院反映。

要求:各学院将《2023-2024-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电子版3月22前发送教评中心邮箱jxpjzx@126.com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附件【2023-2024-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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