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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全面考察新办专业建设现状,查找不足,推动新办专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工作。

评估专业

经济与金融专业。

、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

1.9月13日—10月20日,参评专业自评。

2.11月6日—11月30日,学校评估专家组对参评专业进行评估。

①召开学校专业评估专家组会议,部署专业评估工作及相关要求。

②专家组审阅参评专业自评材料;

③专业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专业建设情况,并回答专家组提出的相关问题;

④专家组根据自评材料及汇报情况,深入参评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⑤专家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

3.参评专业在12月15日前提交《整改方案》。

、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实施办法中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要求,组织并落实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把自评工作落到实处。

2.总结成绩,突出特色。二级学院要以OBE教育理念为指导,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趋势,明确本专业的发展定位与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

3.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参评专业在1025日前将自评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估指标支撑材料目录的打印稿1份及电子稿,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评估指标支撑材料目录(参考格式)

序号

评估指标

支撑材料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联系人:姜秀丽 电 话:5510069 邮箱:626254175@qq.com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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