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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3年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估依据

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3。

三、评估时间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28日

(二)主要内容: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自评专家组,按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各学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按15%进行抽查,覆盖所有专业,确定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等级,并逐项说明评级理由。

2.撰写自评报告。学院综合所有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总结报告(体例详见附件4),报告包含自评工作组织与整体工作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学院将自评结果、自评总结报告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3.同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将成绩按专业进行汇总(体例详见附件5)。各学院请于9月28日前将自评报告、成绩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jxpjzx@126.com

四、几点说明

1.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质量评估工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质量标准,认真评估每一份毕业论文。

3.及时整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4.做好毕业论文质量评估记录,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5.评估报告要详细具体,定量与定性结合,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6.保证时间,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质量评估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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