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
二、评估依据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庆师院发[2009]49号)文件开展评估工作。依据试卷质量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估。
三、评估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20日
四、要求
1.试卷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质量评估工作,成立评估专家组,认真研读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的要求,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每一门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所评估的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给出自评分数,确定自评等级。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质量标准,认真评估每一份试卷。
3.做好试卷质量评估记录,材料要归档。
4.形成自评报告。评估报告要详细具体,有数据统计,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自评工作组织及整体工作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按照一级指标详细描述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将成绩进行汇总并排序(附件2)。
5.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成绩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jxpjzx@126.com,自评报告、成绩汇总表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1号办公楼310室,联系电话:5510879,联系人:魏梦涵)。各学院自评报告内容及格式请按照体例(附件1)撰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6.保证时间,按时完成试卷质量自评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