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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执行制度、完善制度,使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总结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情况。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的规定,组织教师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认真总结教学质量改进情况,逐项梳理分析,实事求是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信息表”(附表1)。通过总结,准确把握教师教学工作状况,充分肯定改进成绩,找出还存在的不足。

2.学院总结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请各学院首先组织教师交流本学期教学质量改进情况,然后做好本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总结分析工作,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总结”报告。要全面阐述计划、执行、检查、处置各阶段的管理措施,质量改进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管理措施。同时依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提交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汇总表(教师)”,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表2),将整改情况在表格最后一列进行标注(已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

3.教师确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在总结上一轮本课程教学质量状况基础上,综合各方面信息,找出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诊断表”(附表3)。问题要找准,措施要可行。

4.学院汇总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持续改进项目。请各学院汇总填写“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汇总表”(附表4)。各学院要加强改进工作的过程管理,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组织督导和教学管理干部跟踪检查指导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情况,并及时反馈交流。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统一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研讨,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5.请各学院做好上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6.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本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汇总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汇总表(教师)》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总结》,纸质稿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一办310室),电子稿发送至jxpjzx@126.com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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