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加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培育质量文化,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征求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大庆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用)”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现了教育部提出的打造“金课”及加强“课程思政”的要求,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教育理念。
现将修订后的评价表下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从本学期开始使用修订版的“大庆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