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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自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包括试卷质量和试卷的管理质量。

二、评估依据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庆师院发[2009]49号)文件开展评估工作。依据试卷质量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估。

三、评估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2019年9月20日-10月18日

2.主要内容:

(1)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上学期期末每一门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所评估的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给出自评分数,确定自评等级。

(2)对相同考试课程的A、B试卷重复率进行检查。

(3)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自评工作组织及整体工作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按照一级指标详细描述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将成绩进行汇总并排序

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成绩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jxpjzx@126.com自评报告、成绩汇总表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到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1号办公楼318室,联系电话:5510269)。

四、几点说明

1.试卷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质量评估工作,成立评估专家组,认真研读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认识,统一标准。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质量标准,认真评估每一份试卷。

3.做好试卷质量评估记录,材料要归档。

4.评估报告要详细具体,有数据统计,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保证时间,按时完成试卷质量评估工作。

6.各学院自评报告内容及格式请按照统一要求撰写、左侧装订。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1:自评报告体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成绩汇总表体例.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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