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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中心9月工作总结及10月重点工作安排
 

一、九月份完成工作

1.制定完成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并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表的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梳理汇总完成了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注意事项说明并已下发,恢复线下工作后组织召开现场培训会,针对后续二级学院重点参与的报表填报及加强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2.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上报我校工作情况报告、自评表和增值性评价表。

3.根据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中第二类第二种评估指标体系,初步完成了我校评建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牵头部门(单位)和协作部门(单位)。

4.组织二级学院完成了本学期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任务的确定工作。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组织各学院开展了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因疫情影响上学期期末考试开展较晚,评价工作尚在进行中。

5.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听课管理办法》,下发通知启动了2022-2023-1听课工作。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开展新学期线上听课工作,撰写了第一周听课情况总结并向各学院进行反馈。

6.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管理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了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自评估工作。

二、10月份重点工作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启动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按时完成数据录入、校验工作。继续推进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2.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公共理论课课程质量及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方案”,组织校级督学专家组对《教育学原理》《计算机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三门公共理论课程开展调研。

3.根据《大庆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质量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各学院开展2021-2022-2期末试卷的自评估工作。

4.起草我校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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