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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中心9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教学评价中心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和经管学院根据省教育评估院下发的英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评估分析报告,做好相关总结工作。包括深入总结本科专业办学经验(优势和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劣势和不足)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要求上述三个学院于9月30日将总结报告上报至教学评价中心。

2.完成2016-2017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认定工作,学校审议通过后已经发文。

3.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文件有关精神,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了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专项检查,并于9月4日按时上报我校自查报告。

4.根据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修订完善了《大庆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铁人奖”评选办法》,现已经征求学校领导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学校审议。

5.9月29日迎接了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的对全省教育评价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招就处、教师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填写了评价工作调查表,组织教师教育学院师生填写调查问卷。

6.组织各教学单位完成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质量评估的自评工作。

7.组织各教学单位完成了2016-2017学年度实习教学质量评估的自评工作。

8.组织各教学单位完成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学生信息员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

9.组织各教学单位启动了2017-2018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开始听课。

                                                教学评价中心10月份工作安排

1.组织36名校级督学、院级督导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2341篇)和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的期末试卷进行全面检查。

2.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始撰写2016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相关材料,完成学校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

3.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结果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17】7号)的要求,做好我校2016年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总结工作。

4.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大庆师范学院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法学、汉语言文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5个专业根据学校要求开展自建自评工作。

5.组织进行《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调查问卷(教师用卷)》、《大庆师范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学生用卷)》、《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资源使用情况调查问卷(教师用卷)》、《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问卷(教师用卷)》、《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调查问卷(学生用卷)》等问卷调查工作,做好问卷的下发、收集、统计及汇总工作。

6.完成2016年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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